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查安排

作者: 时间:2015-01-15 点击数: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查安排

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了使毕业班期末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查科目

见附表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查安排

二、考试课命题及试题要求

1.期末考试的命题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突出命题的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和创造性。考试内容应包括基础、综合、提高(应用)三部分,各部分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基础题覆盖面宽,综合题和提高题应重点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造性运用知识的能力。

2.试题要求设问准确、卷面清晰、语言明确易懂,不出现卷面错误及错别字,并留有答题位置。各教研室主任必须严格把关,保证试题的质量和份量。

3.每门考试课程要出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原则上不得有重复题目,并附有详细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考试课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试题格式按学院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出题,系办公室提供电子版格式。

5.所有试题请于第16周星期五(12月19日)前,经教师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审核认定后,请将试题及参考答案原件、电子版、命题清单送交系办公室,由系办公室统一负责印制。

三、考查课及其它教学环节考核

1.除考试课外,其余均为考查课。

2.依据学院教务处《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考查课程的命题参照考试课程的命题规定出题,只命一套考查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试题及参考答案原件、电子版、命题清单送交系办公室。考查课程试题印制由任课教师在系办领取试卷印制审批单在文印部自行印制。

3.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要依据平时作业、课堂练习、期中测验、实验(上机)及期末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

4.考查课、实习、课程设计及测绘等各项成绩均要填写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于第20周星期五(2015年1月16日)前统一送交系学工办刑玥老师处。

四、复习、考试、监考时间

1.考试课的复习有任课教师在完成授课计划的前提下随堂进行,不另行安排复习时间。

2.考查课的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在本课程上课时间内自行安排,要求在第20周星期五(2015年1月16日)之前考查完毕。考试课的考试时间定于第21周,监考时间见监考安排。

五、阅卷、成绩评定

1.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由教研室组织,采取集中、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每门考试课程成立不少于3人的阅卷小组。在试卷的每一题得分栏中应填写实得分数,阅卷人并签名。大题内各小题的得分采用减分的方法标出。批阅试卷时原则上不得涂改,如出现涂改,需在涂改处签上涂改者的姓名。

3.考试、考查课程各项考核成绩均要在《学登生成绩记表》上做原始记载。为了方便学生成绩的登记、核查和归档长期保存,要求教师在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时用签字笔等填写,力求字迹清楚、端正,不得涂改。

4.考试和考查课程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

5.2015年1月22日~1月23日进行阅卷、评分,各位教师务必在第21周星期五(2015年1月23日)之前完成阅卷、评分及成绩分析,经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定后统一将成绩登记表、试卷及成绩分析表送交系办公室蒲老师处。

电子信息工程系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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