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04 点击数:

电子信息工程系

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为了贯彻执行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精神,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教学的严肃性,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系里和任课教师齐抓共管。根据日常和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重申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和我系“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要求我系学生和在我系任课的所有教师认真执行。

1.师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前10分钟左右在系教师休息室签到,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不计工作量,并且进行通报,按照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认真执行学院的课堂考勤双签到制度。每节课任课教师和学生要互相考勤,学生班长或学习委员要将每节课请假学生和旷课学生的姓名在考勤表填写清楚,任课教师确认无误后,在考勤表上签名。

3.教师上课时,要备齐教案、教材、教学进程表等基本教学材料。上课期间一律不得会客、不得离开教学场所、不得接听手机,不做与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教师要依据课表及作息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学活动,不得误课,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确因教师有事(病)或工作需要调课、听课或更换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5.任课教师要切实负起管理课堂纪律的职责,维护课堂秩序,对于学生上课聊天、睡觉或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及时进行制止、批评和说服教育,不得听任课堂混乱。

6.教师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对任课班级学生出勤情况的管理,严格考勤。课堂若出现缺课学生人数较多,要及时与学工办辅导员联系。否则,不计工作量。因疏忽管理而出现严重后果者,追究任课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7.对违反教学纪律造成教学事故的教师,实行教学情况通报制度,并严格按照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从第十四周执行。

电子信息工程系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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